6月11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梅某,因严重违反审判工作规定和纪律,导致一起死缓案件的被告被超期羁押,被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罢免职务。这是兰州市委实施“治庸计划”以来,第一个因“不作为”而被免去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今年5月8日,兰州市委全委会通过《关于整治干部平庸行为的计划》,明确提出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平庸行为进行整治,力争在一两年内建立起干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竞争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
兰州市将“平庸”具体化为“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三大类共18种行为。其中“不作为”包括连续两年没有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或没有培育出能带动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在全省同行业或系统评比中位次处于后三位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次的。对“乱作为”的规定主要针对违反法纪、制度胡乱作为的干部,包括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电话聊天、擅离职守等。“不会作为”主要针对工作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干部,如领导干部一年内不作调查研究,不亲自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或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的。
一旦干部出现上述平庸行为,兰州市有关部门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等7种方式进行治理,对岗位调整后仍无改进或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将予“正职变副职、实职变虚职、上级职务变下级职务”的处理,而在全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须集体辞职。(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