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24日电 记者从6月24日在无锡召开的全省社区党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为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创建和谐社区,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和社区党员情况发生变化等诸多社区党建面临的新形势,作出相关应对部署。
近年来,我省各地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显著加快。针对此,该《意见》提出,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县级市可根据自身实际,将街道党组织调整为县(市)委的派出机构。各地要及时调整城市新区、开发区的基层组织设置,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针对新建社区服务功能不足等问题,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学、拆迁安置、养老保险等基本生活问题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逐步实现城镇新老居民公平待遇。
《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和社区党员的变化情况,创新党的组织设置形式。在社区人员比较集中的楼幢中,设立楼幢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具备条件的楼宇、园区和商贸市场中设立楼宇党支部、园区党支部和市场党支部。在新开发的城市社区、开发区和新建(或村改建)居民区,要提前筹划。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要通过设立党员服务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建立群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采用组织选配和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优化街道、社区领导班子结构。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要设专职副书记。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生活补贴要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全省各地社区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应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的年平均收入水平。(沈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