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单位收信发信的收发员,如今竟也拥有“重权”,动辄侵占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公款。据报道,11名国家部委、企事业单位收发室工作人员,与北京市阜成门邮局客户维护部营业员刘建海经过预谋,以加大邮资的方式,把11个涉案单位的近15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这些收发员为什么能够非法获取数额巨大的公款?原来,现在邮局竞争很激烈,这11名收发员都以把业务转到别的邮局相要挟,向阜成门邮局要钱、要物。为了留住这些大客户,该邮局只好让这些“上帝”在邮局的电子柜台里“白吃白拿”。而邮局则把这些被“白吃白拿”的费用被以加大邮资的方式,转嫁到客户的邮费中。
从报道可知,这些涉案单位都是些“有钱”的部门和单位。每年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邮资,对于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说是一笔“小钱”。因为是“小钱”,所以这些部门和单位放松了对它的监管,使得收发员拥有了对邮局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可是,这笔开支对于邮局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肥肉”;对于收发员来说,又是可以发掘的巨大“资源”。这样,看似微不足道的权力却有很大“含金量”,而且缺乏监管,这为收发员的“权力腐败”提供了可能。
同时,邮局的无序竞争为收发员的腐败提供了条件。过去,邮局邮寄服务分片负责,各有各的管辖范围,不存在竞争。现在则打破条块分割,引入竞争机制,邮局可以跨区片承揽业务。竞争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提高邮政服务水平,合理降低服务费用。然而,由于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一些邮局的服务水平不见提高,可是资费却大幅度地提高了。有些邮局加大客户的邮资,却没有受到相应的检查、审计、监督,这样使得邮局擅自加价无所顾忌。可见,服务行业加强竞争本来是好事,可是如果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竞争就会变成恶性竞争、无序竞争,有些人就可以趁机浑水摸鱼。
该邮局客户维护部的营业员刘建海在庭审时辩解说,客户维护部在邮局的工作就是专门来满足邮局大客户的“特殊要求”。所谓“特殊要求”,实际上就是手握“大权”的收发员要求“回扣”。对于“回扣”,国家工商局公布施行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将其归属为商业贿赂行为并明文禁止。可是阜成门邮局置相关法规与不顾,通过违规操作来“专门”满足部分客户的无理要求。不管这些回扣以何种形式出现,如此大笔的资金必然在邮局的账面上有所体现。由此可以说明,邮局的相关财务制度和邮局的负责人,对于这样的违规操作也是“默认”的。正是邮局的违规操作,使得收发员的“权力腐败”最终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