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TA全面实施进入实质性阶段
7000个税目产品明起降税
协议项下货物通关应注意四大问题
本报讯 (见习记者/黄伟 通讯员/孙翔 周晓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计划将如期于明日启动。 笔者昨日下午从深圳海关获悉,从7月20日起,中国与东盟10国此前签订的《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中国和东盟将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降税的产品涉及7000个税目。这标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全面实施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海关总署深圳原地产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下午对媒体称,深圳原地产管理办公室为国内唯一一个CAFTA货物原产地证书认证机构,其自主开发运行的“原地产证书管理系统”即将投入试运行,皇岗口岸等三大陆路口岸、深圳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通道已实行“海关报关、报检车辆通道自动核放系统”,这些措施将对CAFTA的贸易合作提供便利。协议实施在即,该负责人提醒国内企业在CAFTA通关过程中应注意四大问题:
1.CAFTA 货物进口时必须向进口地海关提交东盟成员国指定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FORME)。如原产地证书为非指定政府机构签发或非FORME格式,所申报货物均不能享受东盟协定税率。如进口企业在申报环节已申明享受东盟优惠税率,但无法提供原产地证书或海关对证书真伪存在疑问,需进行专业认证、核查,海关将对该货物实行“凭保放行”措施,向企业征收一定保证金后放行货物。
2.根据CAFTA原产地规则,享受东盟协定税率进口的货物须符合直接运输规则。但进口货物运输途中经过非东盟成员国境内(包括转换运输工具或者作临时储存)运输至我国,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从东盟国家直接运输:(1)仅是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2)产品经过上述国家时未进行贸易或者消费;(3)除装卸或其他为使产品保持良好状态的处理外,产品在上述国家未进行其他任何加工。
3.根据商务部于2004年6月30日发布的第35号公告,进口税号为15179000的混合食用油时,须如实申报混合品种、比例和用途,并提交出口国指定政府机构签发的注明混合品种、比例的原产地证书。
4.对于我国出口至东盟各国享受关税优惠的原产货物,必须取得我国指定政府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及其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专门用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证书(FORME);符合直接运输规则。如果经过非中国—东盟成员国的第三方中转,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交验转运地国家(或地区)海关出具的未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和自优惠贸易协议成员国起运后换装运输工具的全程提(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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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产水果蔬菜将受冲击
本报讯 (见习记者/黄伟 通讯员/孙翔 周晓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货物贸易协议》实施在即,广东企业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海关人士分析,由于东盟大多数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在某些领域与广东出口商品有较高重合度,粤产水果蔬菜所受冲击较大,但纺织品、机械化工产品优势明显。
目前广东对东盟出口产品主要是机电产品、IT产品、轻纺工业品,而从东盟进口的产品以原料性产品如天然橡胶、纸及纸板、成品油、矿砂、水果等为多。《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将大幅度削减关税,有助于广东企业降低进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有助于企业推进市场的多元化,加速对东南亚市场的拓展和延伸。广东企业生产的纺织品、服装、鞋、食品、谷物、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精密仪器、钟表、车辆、金属产品和化工产品等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通过与东盟互补商品贸易的发展,将促进广东贸易结构的进一步优化,降低对欧美市场的依赖性,减少其市场波动和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出口风险。
同时,由于中国与东盟中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中劳动密集型产业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自贸区启动后关税的降低,将导致东盟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大量进入中国市场,增加国内相关产业的竞争压力,从而冲击中国国内缺乏竞争力的产业。目前,主要是对广东产南方水果蔬菜的冲击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