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近日由黑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根据该条例,黑龙江省重又施行带有强制性质的婚检制度,该省也是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
度以来,惟一采用人大修改条例的方式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
对于国家应否实行强制婚检制度,人们一直存有争议,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仁者智者,永远争论不清的问题;而对于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是否与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相违背,笔者亦不便过多置喙。笔者更关心的是,很多老百姓为何对强制婚检不满?婚前医学检查,能否成为老百姓的一项公共福利?
实际上,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明白这个简单道理———婚前医学检查不仅有利于自己和家庭,而且有利于社会和国家。很多老百姓之所以对以前的强制婚检不满,笔者认为,更主要的原因并不在于强制婚检是否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是在于强制婚检的收费不合理,婚检变成了一些医疗机构谋取私利的工具。一次婚检收费高达几百元,老百姓觉得这钱花得不值、冤枉、不明不白。而且,各地婚检一般都有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定点医院),这些垄断着婚检大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往往一副“坐北朝南”的姿态,在婚检服务方面做得不够好,不能让老百姓满意。于是,强制婚检在很多老百姓眼里成了一种不合理的强制“消费”、定点“消费”,多收费和乱收费,老百姓自然会怨声载道。
婚前检查收费,看上去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我们换个思路想想,婚前检查又完全可以免费,完全可以成为人人都能享有的一项社会福利。一来,绝大多数人都要结婚,免费婚检作为一项福利,平等地面向了所有人,人人都享有接受免费婚检的权利和机会,免费婚检不会造成人们权利和利益上的不平等;二来,婚前医学检查不仅是结婚男女个人的事,也是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事,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婚检“埋单”,亦在情理之中。政府用来“埋单”的钱,本就是来源于广大纳税人,只不过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老百姓共享罢了。
如果婚检能成为一项社会福利,能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给广大老百姓,将能有效增加结婚男女进行婚前检查的自觉性,提高婚检率。去年以来,重庆市的渝中区、浙江舟山市的普陀区以及青岛市的崂山区,先后实行了免费婚检,免费婚检使得这些地方的婚检率明显回升。
实行免费婚检,显然比实行强制婚检更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之后,如果不是由政府承担婚检费用而还是由老百姓自掏腰包,那么这种强制婚检仍然可能引起老百姓的不满,强制婚检引发的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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