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伟) 省委八届五次全会上,达州、眉山、内江3市市委书记任职人选水落石出:李向志、蒋仁富、叶壮分别任达州、眉山、内江3市市委书记。至此,经过新一轮调整交流,全省21个市州党委“一把手”已全部实现异地任职。
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和任职回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均有明文规定。其中,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
从2000年起,我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经济科技部门与地方党政机关之间、市县与市县之间、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与地方所属单位之间、四川与其他省市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频繁。特别是市县与市县之间领导干部跨区域交流力度大,一大批领导干部离开出生地和成长地,到异地任职。仅2002年到2003年,我省县级党政班子就交流干部670人。
在这种大调整、大交流、大循环中,省委有意识地对新任市(州)委书记实行籍贯和成长地回避。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同时,根据我省实际,省委要求“新提拔进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一般实行异地任职”,市州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必须实行籍贯和成长地回避,新提拔的市州党政班子成员也尽可能实行成长地交流。
“非常超脱。”一位市委书记说,虽然离开出生地和成长地,但也与各种难以割舍的关系“一刀两断”,处理问题没有顾虑了。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实行干部交流,既是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需要,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措施。他说,有的领导干部本来比较优秀,但由于在同一地方、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思想松懈了,各种绕不开的关系复杂起来,该坚持的原则碍于情面让位于“勾兑”,最后令人痛心地滑向犯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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