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中百商厦“2·15”大火中奋勇救下11人的胡茂东,因为落下后遗症无钱医治,生活陷入困境,女儿胡月为救父亲竟跪地乞讨。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迄今为止,他已收到社会各界捐款4万元,一家房地产公司还赠送给他一套住房,有关部门也在尽快落实他的户口、低保和医疗问题。(据《新文化报》7月28日报道)
看到小胡月兴奋地挥着新房的钥匙的新闻照片,每一个善良的人都会感到由衷的高兴。这时,我却想起了另一位已经死去的英雄金有树。金有树是重庆开县人,去年10月23日他救起了19条人命,因在救人过程中身染重病无钱医治,于今年3月10日告别人世。
应该说,与金有树的不幸遭遇相比,胡茂东是幸运的。这一次,英雄没有“流血又流泪”,他的善行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回报。但是,回首胡茂东的遭遇,却不能不说这种回报带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如果不是胡月偷着跑出去为爸爸乞讨,如果不是胡月被城管人员撵了好几次后都坚持下去,最终被记者发现并做了报道,恐怕胡茂东的命运未必会比金有树好多少。
胡茂东的幸运和金有树的不幸说明了什么呢?金有树的死,让人感到悲哀,有人说,我们的社会人情冷漠,道德沉沦,我看,未必如此。至少胡茂东的好人有好报就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并不缺乏爱心,舍己救人的英雄还是令人尊敬的,善良的人们也会伸出他们的援助之手,但前提是人们得了解英雄的事迹。
所以,对于那些身陷困境的见义勇为者,社会缺乏的不一定是爱心,而是切实有效的救助渠道。在此,我们所面临的也不全是道德问题,更多的则是机制问题。如果见义勇为者找不到有效的救助机制和渠道,社会公众自然难以去鉴别跪地乞讨的是不是真正的英雄。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金有树和胡茂东的事迹可能会不为人所知。但问题在于,发现和报道每一位舍己救人的英雄,毕竟不全是新闻媒体的责任和义务。在记者的视线之外,很有可能还会有许多不为人知而又急需救助的英雄。
尽管很多地方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新闻还是屡屡见诸报端。这至少说明这类基金会还未能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比如,吉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就说,没有谁向基金会反映相关情况,基金会并不了解英雄胡茂东的窘境。可是,我们这些普通市民又有多少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基金会,有多少人真正熟悉救助申报程序呢?
显然,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说设立求助热线,提供方便有效快捷的渠道等等。而健全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机制,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一点,丝毫不能因胡茂东的幸运而被人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