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虽然可以领到保险金救济生活,但是如果出现比较严重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这笔不小的开销是否能有部门来分担?以前缴纳了费用,如今还没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就再次就业,那么“剩下”的保险金还可以按月领取吗?女职工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会不会有补助?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再次咨询了沈阳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为市民做以解答。
再就业终止领取保险金
“前一段我申请到一个公益性岗位,正常开工资并且签订了合同。在此之前我一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且按规定还没有全部领完。申请到的是公益性岗位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还应该继续获得失业保险金?”昨日,李先生在看到本报关于失业保险金的报道后打来电话询问。
按规定,重新就业的,终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以,即便申请到的是公益性岗位,也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不是所有失业情况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没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企业、个人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升学、参军、死亡或者出境定居的,在失业期间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和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同样不享受或应当终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期间生育有补助
“我现在没有工作,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可我已经怀孕6个月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给报销生育费用?”
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的,将可以得到一次性生育补助费200元。另外,如果失业职工在领取救济金期间患病,到本市失业保险机构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失业保险机构批准后,可以按照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职工可以获得的补助累计限额最多不能超过1万元。
领失业金时死亡有救济
“我父亲刚刚去世,生前没有工作,靠政府的失业保险金生活。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生活很困难,是否会给一部分生活费并报销丧葬费用?”
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该职工的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死亡丧葬补助费,金额为三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另外还将得到十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做为抚恤金,用于供养直系亲属。
时代商报记者张威+ā:?:躰?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