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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访工作规定》实施 接访警察作风粗暴将受罚(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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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接待信访形成制度化、重大疑难信访可开听证会、公安接访口头答复改书面告知、接访警察作风粗暴将受罚……”昨天,《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由公安部正式颁布实施,相比原来的《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增加了30条规定,对“民告警”有六大突破性变化。与此同时,旧规定废止。
人人都能受公安局长接待
今后,市地县公安局必须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近一段时期以来公安开门大接访中提出的“人人受到公安局长接待”的模式已然写入规定,成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公安信访即“民告警”,公安机关的大门要永远为群众敞开。
首次提出信访三级终结制
《规定》首次提出信访由原来的二级终结制增加到“三级终结制”即县级、地级、省级三级公安机关。如信访人不服下一级处理意见,可从下至上逐级信访。
重大疑难信访可开听证会
《规定》提出,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件,公安机关必要时还可召集信访人及有关组织举行开放式的听证会。
口头答复全改成书面告知
据了解,过去公安机关在接访时,对信访人多是口头答复,现在新《规定》要求每个环节都必须用书面文字告知信访人。
接访警察渎职将追究责任
《规定》提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信访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属地管理各级要专人负责
按照公安部刚刚发布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信访工作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规定还提出了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由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全体成员集中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马振川(右)在现场认真地听取了来访者的诉说。信报记者张成刚/摄
市局局长昨起设点“大接访”
昨天起到9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全体成员开始根据分工,在全市20个接待点集中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全市各分县局接待点还将分别设立预约登记处,对要求市局领导接待的上访群众提前进行接谈预约。昨天下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马振川到来访群众当中,认真地听取来访者的诉说,信访者反映的问题包括户口、交通事故认定不清、各部门有互相推委的现象,刑事案件没有办结造成受害人迟迟没有获得赔偿等等,马振川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和回复。马振川说,通过零距离接触信访群众,一方面感觉到公安的实际工作还不到位,存在着不足,同时直接接访也是反光镜,对公安队伍的全面扫描,只有找到病症,才可以“对症下药”,及时对公安的整体工作进行调节。昨天全市20个公开接待现场共接待150余名信访群众。据了解,两个月来,局属各单位共接待来访群众1354批2010人;解决实际问题896件,其中查破案件110起,抓获违法人员161名,为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7.07万元。新闻背景什么是“大接访”公安“大接访”指的是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活动,通俗说就是公安局长敞开大门接待群众信访。
全国公安3个月解决信访16.3万起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全国公安机关自5月18日正式启动“开门大接访”以来,截至8月17日,全国公安机关已累计接待群众上访18.5万起。已有16.3万起实现了停访息诉,占接访总量的88%。信报记者庞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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