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必要将现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义务教育?这一“大胆”的话题,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上引起代表热议。(8月20日《中国青年报》)
义务教育选择九年为制,不是一个随意的选择,而是考察国家能力、教育规律、基本生存所需知识等因素后的科学定位,九年平等的教育机会能赋予社会一个起码平等的发展起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那么支撑义务教育的公共财政应该是中立的,所谓财政中立,即“每个学生的公共教育经费开支上的差异不能与本学区的富裕程度相关”,为了达到中立,国家应该承担起义务教育经费的大头———而我们当下“以县为主”的教育体制,正是把义务教育与地方财政紧紧捆绑起来,从而造就了巨大的“教育发展鸿沟”。
一方面是很多落后地区的学生交不起学费不能受到基本的教育,一方面是发达地区在锦上添花地延长义务教育,这是一种非理性的义务教育发展态势。其实,在当下人口流动非常平常的现实中,一方面落后地区的智力资源不断会流向发达地区,另一方面,落后地区的农民工资源也在不断地流向城市?———一个理性的教育投入机制,是能促使发达地区在完成自身义务教育任务后反哺、补偿和提升落后地区的,这样做既为了补偿落后地区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资源,又是为了提升流向城市的农民工的素质?———毕竟,农民工受不受到基本的义务教育,会大不一样的。
“以县为主”的教育投入机制,遮蔽了发达地区这种教育发展理性,滋长了其发展自私,一旦有多余的钱,就想着完美本地的义务教育,想不到“反哺”落后地区———显然,“12年义务教育”的愿景,是“财政不中立”的教育投入体制造就的地方发展自私。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