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房的拆迁补偿金标准去年为10万元,今年有所调整,和平区沈河区现为12万元到13万元
本报讯记者陈志馨报道今年,沈阳城区被拆迁户申请政府补贴房的条件有所调整。不同城区的被拆迁居民可以申请政府补贴房的标准在去年的拆迁补偿金10万元的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其中,和平、沈河申请政府补贴房的拆迁补偿金标准上调2万元到3万元。
继去年建设40万平方米政府补贴房后,沈阳市今年计划建设此类房屋70万平方米,预计将解决1.4万户的住房困难。目前,观泉苑二期已经动工,和平区等城区的政府补贴房正在选址阶段。
尽管今年有所变化,沈阳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办公室主任秦加石昨日解释,“申请政府补贴房的标准基本保持稳定”。
主要变化体现在,关于申请政府补贴房的标准由各城区自己确定,不再局限于过去的10万及10万元以下。“各城区因为地理位置的优劣,拆迁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和平区、沈河区多在一级地段,补偿金比较高。但实际上,并不是居住在那些地区的居民就收入多。”考虑到此,沈阳市今年决定,政府补贴房的申请标准由各城区自己确定。和平区、沈河区的申请标准就由10万元上调为12万或者13万元。至于可以申请补贴房的补偿金具体标准,市民可以向各区房产局咨询。
政府补贴房的指导价格是二环周边1800元/平方米,二环以内是2100元-2300元/平方米。
经过一年的实践,沈阳市的政府补贴房政策今年将更趋于完善。根据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政府补贴房的户型由去年的50平方米的统一规格,改变成不同面积、不同规格并存,65-70平方米的政府补贴房将在今年出现。
这样申请政府补贴房
根据《沈阳市房屋拆迁居民购买政府补贴住房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持相关证件向房屋拆迁地所在的区政府提出购房申请。
各区房产局初审后,予以公示,公示5天后如没有异议,由所在区的区政府汇总后报市补贴房建设办公室,由补贴房建设办公室复核。复核后,返回区房产部门,由区房产部门负责为合格者发放《政府补贴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居民领取认定书后,就可购买所在区的政府补贴房了。
政府补贴房原申请标准
1.2003年以后、沈阳市内七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居民;
2.其拆迁补偿金或补助费为10万元或10万元以下;
3.属于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205元以下)和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月收入205元以上300元以下)。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沈城居民,就可以申请购买政府补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