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兵
去年,在全国中小城市发展论坛上,建设部科技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陈为邦教授,面对来自国内100多个城市的建设决策者,介绍了目前中国城市发展的十大弊端———其中之一就是“城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数量惊人,城市形象杂乱”。
数量到底多惊人,目前我们不得而知。但本报记者了解到,仅武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年查处违建的任务就是10万平方米;而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初步普查出来尚未拆除的违建,竟达到约100万平方米。全国每年因违建与拆除违建,这反复拉锯的过程,造成的资源、资金、人力等浪费,该是何等惊人?难怪经济学家梁小民近日撰文指出:节约型经济的实质不是消费节约,而是生产节约,中国最大的浪费在生产中。除了各级政府决策失误之外,违建的灾害也触目惊心。
如此大规模的浪费,根源何在?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不久前指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明确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是城乡规划建设监管不力,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因此,仇保兴表示:“对违法建筑不依法查处的,要追究城乡规划部门的责任。对监管不力、不履行规定审批程序、放任违法建设行为的,要追究管理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该指出的都指出了,该表示的也都表示了,但全国在城市化的大潮中,各地违建仍然如火如荼。
退一步说,即使各个职能部门在查处违建问题上都尽职尽责,违建就销声匿迹了吗?只要有经济利益的驱使,就有人可能去钻制度的空子,这不是一纸规定可以制止的。事实证明,面对日益发展的城市,仅靠现有的规划、建委、城管几个职能部门,显然已经很难应付层出不穷的违建了。那么,探索新的城市建设监管途径和机制,采用新的监管手段和办法,看来是不容回避的问题了。比如通过更公开透明的渠道,让广大市民更多地参与监督;再比如将监管职责更具体更明确落实到基层政府组织;另外,先进的科技手段———像北京、广州等地已经采用的卫星监控违建情况,等等,是否都值得我们思考借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