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九月十七日电(王晶)近年来,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急剧增多:自二000年至二00五年七月,经法院判决生效的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约百分之二十,判重刑(五年以上)的人数平均每年增长约百分之十。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少年司法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建议,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应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
与会专家认为,青少年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尚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其走上犯罪道路除了自身主观原因外,往往是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与成年罪犯有着本质的不同。仅仅武断地比照成人的量刑标准减刑或免刑,可能影响青少年未来的身心健康,同时会使他们产生对社会的憎恨,也不能完全杜绝其成年以后的继续犯罪。因此要尽快建立独立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制定适合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在具体操作方面,“法官妈妈”尚秀云认为,在少年刑事审判中,要查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思想道德因素,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持续的教育来挽救那些失足的孩子,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坚定其悔过自新的决心;在权利方面要多给予少剥夺;提倡人性化司法,审判程序的公开与否要征求被告人的同意,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家庭是青少年犯罪治理问题的重点,也是预防犯罪的关键。不少专家建议,对父母的监护责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要成立“家长法治学校”,先让家长知法懂法,他们才能更好的管教孩子。
与会专家呼吁,社会、学校、家庭要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地关怀,要尊重理解他们的心理需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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