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刚)
地面下约3米处的土层中,一口暗黑色木棺的一侧暴露在外,旁边还有块块青砖,而就在沟内的施工人员身边,还可以看到几块人的骨头。这是昨天下午记者在江浦路一处施工现场看到的景象。尽管我国明确规定发现地下文物必须上报管理部门,但是施工人员却认为没有必要上报文物管理部门。
管道施工挖出木棺人骨
发现棺材的地方是一处铺设管道的施工工地。记者看到,这里已经被挖掘机挖出了5米来深的一条施工沟,沟内一侧的侧壁泥土中,一口暗黑色的棺材赫然在目。棺材大约埋在路面以下约3米深处,在棺材旁边,还有一面大约2平方米的砖墙,由古旧的青砖砌成。
“快看,那里有骨头!”现场聚集了不少旁观者。
施工队棺材旁照常施工
施工现场的挖掘工作已经结束,几名工人们正在铺设管道,现场负责人自称是煤气公司一公司的张经理,他告诉记者,今天早上7点多的时候,工人挖掘地面时发现了这口木棺,但并不妨碍施工,因此他们没有移动棺材。这位张经理认为没有移动棺材,不会对棺材有什么损坏,因此不需要上报文物管理部门,而且“棺材应该是解放前不久埋的,不算文物。”现场一名工人告诉记者,挖掘时还发现了装有人骨头的坛子,“人骨头怎么会装在坛子里呢?”
不上报行为肯定“是错的”
复旦大学文博系高蒙河教授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文物法规,施工时若发现文物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文物管理部门,借口发现的棺材不算文物,因此不上报也是错误的,因为“非专业人员没有能力判断发现物是否属于文物”。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考古部宋主任告诉记者,最迟将于今天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