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上学 家长竟要签“生死状”
七里河一小学推出《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引发争议 本报开通热线8119000听取你的意见
本报记者 赵梅为您摄影报道开学不久,七里河某小学的学生家长就遇到了烦心事。学校称为了明确家长的责任,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要与家长签《安全协议书》,而家长的感受像是在给孩子签生死状。对于这份协议你怎么看?本报今开通新闻热线8119000请你发表意见。
看协议 家长觉得像“生死状”
“妈妈,签协议。”昨日,上二年级的儿子将一份从学校拿来的《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递到刘女士手里。“看完协议,我感觉像在给孩子签生死状,心里很不舒服。”刘女士说。她称自己粗略数了一下,在这份协议的11项条款中,“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不负责任”的字样出现了6次,而其他3条也是说明学校无责。“看完协议,面对活泼可爱的儿子,我的心情很沉重。谁都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发生意外,学校让家长签这种协议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细推敲 概念模糊家长愁
在记者采访时一位家长说,“协议中许多概念都是模糊的,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另一位家长说,协议规定学生擅自离校发生意外,校方不承担责任,那么这个“擅自离校”怎么界定呢?对于一个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擅自离校”是什么概念,将孩子送到学校家长怎么能放心呢?不少家长表示对学校的做法不太理解。但也有一些家长表示,学校的做法没什么不对。
听解释 校方说为学生好
面对家长的质疑,该校校长说,协议是参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的,内容来源是某网站印制的《安全协议》,签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家长对孩子应承担的责任。一年级的协议是开学时在家长会上发下去的,当时家长并没提出任何意见,六年级发了部分班级,其他年级还未下发协议。校长说,学校会考虑下发调查问卷征求家长的意见。
探来源 协议蓝本源自网站?
昨日,记者见到了校长所说的一本红色封皮的《中小学生安全协议书》,该册没有署名,注明由某网站独家印制,并附有文字说明:“订货数量1000本以上,封面可印制校名,2000本以上内容可进行更改,本样品免费赠送,实际产品无此说明。”对于该册的来路,校长称是从其他学校拿来的。他们对协议进行了一些修改,是依据多年教学中遇到的情况综合考虑后选用的,并请一些懂法律的人士看过。
教育部门
协议没法律效力
兰州市七里河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教育部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明确家长的责任,而该校的协议中条款也是对家长责任的明确,但教育部门并没要求学校与家长签协议,这是学校自己的行为,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律师说法
学校管理概念模糊
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说,该协议中的第二、第四等条款,概念、责任不明晰,特别是学校自己的管理概念模糊,加重了学生监护人的责任。作为格式条款,教育部的《办法》效力大于条款,协议不能与其相违背,如有具体事件发生,应该按照《办法》执行。
相关链接
部分协议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