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为躲避路上悬浮的井盖,司机赵达文驾车失控造成一起3死2伤的交通事故。“祸首”究竟是司机还是井盖,曾引起各界的争论。昨天,海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赵达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90余万元。
“不公平,要不是井盖,我儿子怎么能撞车呢?”昨天,前来旁听宣判的赵达文母亲听到判决后,双眼含泪喊着。其代理律师也对判决表示不满,并代表其家人表示,此案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井盖的管理单位———海淀区建设委员会应作为共同制害人负连带责任出席庭审。但赵达文本人当庭表示,除了对赔偿金额过高之外,其余判决可以接受。
法院认为,由于赵达文违法超速驾驶车辆,且未尽到注意观看指示牌的义务,在其发现散落在路中的雨水井盖时,采取措施不及,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案发后,赵达文有自首情节,在诉讼过程中,其家属亦能尽力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量刑时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赵达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赔偿3位死者家属共计90余万元。
事件回放
轧井盖飞车撞死3人
去年8月27日傍晚6时40分,赵达文驾车路经圆明园西路主路时,将车驶入主路左侧的快行车道。那天刚下完小雨,行驶中赵达文突然发现一个浮在路面上的井盖,他急踩刹车,向右猛打方向盘,但车子打滑飞过了隔离带,先与一辆富康车相撞,随后冲向路边致3人死亡,2人受伤。赵达文立刻让车上的同事报了警。
网络编辑:李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