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面审计署长李金华又刮审计风暴了,与前几次相比,这次刮得特别彻底,实践了他“把所有的人都得罪了,也就谁也不得罪了”的铁面宣言。
综合昨天各大媒体的报道,审计署于28日发布了今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等32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查出的都是屡审屡犯的问题:虚报多领预算资金、挤占财政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在公告中,32部委的问题清单一目了然,教育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四六级考试乱收费1.4亿元,国土资源部、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违反规定擅自建设办公楼和培训中心等。
审计署工作人员称,如此大规模、几乎没有遗漏地公布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署可以说已“倾其所有”———尽职的审计署公开了如此多的信息,如此充分地满足了百姓对公共财政使用的知情权,公众是否有了纳税人的权利感和社会的主人意识?
点击这份完整得不能再完整的审计清单,不知道其他人是什么感受,反正笔者一点知情权得到满足后的快感都没有,相反,倒是感觉胸口堵得慌,无比愤懑又无比无奈:对这一切虽然知情了,但作为一个公民,手中的权利资源很少,虽然对那些部委屡审屡犯的问题非常痛恨,对公共财政的滥用感到非常痛心,可根本无力训斥什么、影响什么、改变什么。知情而无力影响,是一种煎熬。
缺乏权利支撑的知情权,很多时候是没有多少内涵和价值的。知情权不得不面临着这样一种价值拷问:知道了又怎么样呢,知道了并有力对“知道的”进行影响才有价值,否则的话,知情有时候反而是一种痛苦。
其实,也正是因为公众的知情权缺少其他权利的配套,缺少伸张力,从而导致了屡审屡犯的恶性循环。审计署公布审计报告,本想通过动员公众参与,形成对违规行为的舆论和道义压力———可实际上,公众是很难参与进来的,他们手上的权利资源很少。这种背景下,此次审计署“倾其所有”地公布了32个部门单位的违规清单,似乎无利治理,反而会带来“法不责众”的恶果:公布一两家,可能在对比中还有道德压力,可大家都有错了,这种压力就会消灭,只会产生“谁也不比谁高尚”的违规自慰。
从这个角度看,只有赋予公民更多权利,审计署为公众扩展的知情权才会有效用,公众的痛恨也才能在权利伸张中转化为一种影响力,通过曝光使用资金来约束部门的目标也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