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1944年7月,45个同盟国在美国布雷顿森林村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合作机构。即1945年12月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规定了各国必须遵守的汇率制度以及解决各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措施。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的实质,概括起来就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制度。具体内容是:美国公布1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为1盎司黄金=35美元。其它货币按各自的含金量与美元挂钩,确定其与美元的汇率。这就意味着其他国家货币必须盯住美元,这使美元成了各国货币的中心。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平价上下各1%的限度内波动,超过这个限度,各国中央银行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的稳定。各会员国如需变更平价,必须事先通知基金组织,如果变动的幅度在旧平价的10%以下,基金组织应无异议;若超过10%,须取得基金组织同意后才能变更。如果在基金组织反对的情况下,会员国擅自变更货币平价,基金组织有权停止该会员国向基金组织借款的权利。固定汇率制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由于汇率波动而引起的动荡,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主要国家的货币汇率,这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6)李羽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