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宝山区一街道民政干部。今年9月1日起,市政府推出一项帮困措施——向本市户籍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发放“助学券”,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这些学生将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交到居委会,经所属街道办事处审批通过后就可拿到“助学券”,然后送交学校,便可得到减免杂费、书本费和补助生活费的资助。这一举措,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谓“雪中送炭”。但在发放“助学券”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学校的少数老师和同学,对交“助学券”的学生表现出歧视态度;有些学生碍于面子,不愿写申请,甚至拿到“助学券”也不愿交给学校。这种情况应该引起重视,要保护这些学生的自尊心。
读者 晓珍
【调查附记】
老师讥讽吓退学生
记者随即采访了这位街道干部。据介绍,他们街道共有86个家庭符合申请“助学券”条件。其中有2户家庭的学生出于自尊心,至今没有提出申请。有位学生将“助学券”交到学校后,一次午餐时,任课老师对他说,你读书反正不出钱,饭也随便吃,要吃多少就吃多少吧。旁边一位学生本来就在犹豫是否要“助学券”,一听这话马上铁了心不交,回家缠住父母要钱交学杂费,家长无奈只好到街道诉苦。据了解,其他一些街道也发现了类似情况。
学生自感矮人一截
不愿申领“助学券”的小王坦言,领了“助学券”,人好像矮了半截。同学与老师话语中稍微有点触及,心里就特别自卑。这种敏感使得他们渐渐与同学疏远,心理上越来越孤独。小王曾与那些申领“助学券”的同学私下交谈,他们都很少参与其他同学之间的聊天,比如听到别人在谈哪种MP3比较好、哪种手提电脑性价比好时,自己虽然对这方面的知识比较精通,但不敢冒然插嘴,生怕遭到讥讽。
建议改变发放形式
采访中,一些街道干部认为,中小学生心理比较脆弱,常因家庭经济困难,受到一点小小伤害就特别难受。为了孩子的自尊,也为了他们的“隐私”,是否改变“助学券”发放形式——由街道直接交到学校,或从银行划账到学生所在的学校,把对困难学生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程度。
本报记者 顾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