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富江乡富源村村民褚贵福因给别人运送盗伐的木头,被送进了通化县看守所拘留20天,然而令褚贵福及其家人难以想象的是,这20天的拘留给褚带来了一场灾难,被人打瞎右眼,一根肋骨也被打折。
是谁在看守所中对褚贵福下的黑手呢?经查是同监室的羁押犯王世彬所为,然而王世彬又供认,这一切都是由通化县看守所管教亢庆春“授意”的。
2005年初,通化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判决,看守所管教亢庆春以虐待被监管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我是在看守所拘留期间被打成伤残的,看守所有监管责任,应该给我国家赔偿,然而我现在一分钱也没有拿到,看病的医疗费还是自己垫付的。”10月24日,拿到判决书的褚贵福委屈地说。
拘留20天
瞎了右眼折了肋骨
24日13时许,记者赶到了富江乡富源村,见到了褚贵福本人。褚的右眼明显要小于左眼,且右眼瞳仁模糊,眼球中布满了血丝。
褚说,他的右眼现在一点光感都没有,而且眼球干涩,每一天都要上好些眼药,如果一天不上眼药,整个右眼球就会酸痛不止。“幸好他出监较早,转了院后,经过专家的治疗,他的左眼总算保住了,如果再耽搁些时候,就会双目失明。”褚贵福的妻子说。
“在看守所拘留的20天里,我不仅失去了一只眼睛,我的一根肋骨也被打折了。”褚贵福说着拿出了医疗伤害鉴定:“伤者右眼失明,伤残等级为八级。”
监中被打
出自管教的“授意”
24日,褚贵福向记者谈起了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褚说,2000年的时候,同村的曹文波及村民黄某、郭某,为盖房子在山上合伙盗伐了22株椴树。当时他和另一名村民李某负责把这些盗伐的木头运走,然而就在他们运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罚款后,他被投入到通化县看守所拘留20天。
褚说,在他入看守所时,亢庆春正是看守所的管教,然而并不负责他所在的监室,因为亢庆春曾在富江乡派出所工作过,其间他还因盗伐林木被亢庆春处罚过,所以他和亢认识。“因为我和曹文波较好,而曹文波又和亢庆春存在过节儿,所以亢便‘授意’同监的羁押犯殴打我。”褚说。
入监第二天
肋骨即被打折
记者在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看到,在褚进入看守所的第二天,亢在遛号时来到了褚所在的监室,向监室内的被监管人表述了褚贵福是富江乡曹文波的死党,并要求监室内的被监管人“好好照顾一下褚某”。随后,褚在被关押期间多次遭同监室的被监管人殴打。
褚对记者说,就在那天亢庆春走后,同监室的人便对他殴打,殴打中他的一根肋骨被打折。在此后的几天里,同监室内一名叫王世彬的人几乎每天都要打他。
入监第17天
右眼被打瞎
“2000年10月28日,是我进入看守所的第17天,当晚我在冲洗厕所时,同监室的谢某说我冲厕所的盆碰到了便池,弄出了声响影响大家睡觉。随后王世彬便把我拽到一边,一拳打在我的右眼上,顿时流了血,而后便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见了。”褚贵福说。
出监后上诉
管教被判一年半
褚贵福随即被转到地方的一家医院,住了一个多月的院后,眼睛总算保住了一只。褚妻说,褚从看守所出来时,因为延误了治疗,左眼已经开始出现异常。
出院后的褚贵福便开始了诉讼之路。2005年,通化市中级法院以亢庆春唆使多名被监管人殴打被监管人的行为,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直接殴打褚贵福致残的被监管人员王世彬,数罪并罚获刑11年。
申请国家赔偿
向通化县公安局索赔15万
法院判决下达后,褚贵福向通化县公安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索赔15万。褚贵福认为,王世彬殴打他致残的行为,是看守所管教亢庆春指使的。他的八级伤残是在通化县看守所羁押期间造成的,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通化县公安局应该给他国家赔偿。
“这些年我的医疗费用、打官司所花的费用统计一下就有四五万元,我右眼的失明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而这些都应该由通化县公安局来承担。”褚贵福说。
警方说法
褚贵福不在国家赔偿之列
就褚贵福是否能够获得国家赔偿的问题,26日,记者赶到了通化县公安局,法制科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褚贵福并不在国家赔偿之列。
该负责人说,《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中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在赔偿之列。然而看守所管教亢庆春并不是褚贵福所在监室的包号管教,其授意王世彬殴打褚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其当时并未行使自身职权,所以褚贵福提出国家赔偿,并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
该负责人讲,鉴于通化县公安局给褚的答复,今年10月,褚已向通化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于褚是否能最终获得国家赔偿,现还在研究阶段。 本报记者 传印 娄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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