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热线消息(记者马秀凤)10月18日,本报以“我替谁做了担保”为题,对市民白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别人做29万元贷款担保的事件予以报道。前日,白先生再次致电本报称,他所替担保的那位贷款人邢先生竟然也是受害者!
据白先生讲,在得知自己不能从银行取得贷款时,他很不甘心。通过朋友的帮忙,白先生查到了贷款人邢先生的联系方式。没想到,邢先生竟说,他从未办理过29万元的巨额贷款,且也未买过什么车。原来,邢先生也曾去那家汽车销售公司应聘过。那29万元去哪里了呢?
随后,记者再次与省城农业银行城西支行信贷科取得联系,该科室的负责人称,29万元的贷款其实是被白、邢二人所去应聘的那家汽车销售公司给套走了。他说,其实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担保人白先生还是贷款人邢先生,他们都不具有办理此种业务的资格。现在,当初违归办理这笔业务的相关人员已经受到法律制裁。
没人还贷款,我该怎么从银行取得贷款?白先生质疑。邢先生担心的是,我没有办理过这种业务,银行向我追讨债务怎么办?
对此,信贷科的人员称,白先生和邢先生都不会因为这笔不合法的业务而受到银行或法律方面的制裁,但在公安机关将这笔钱追查回来之前,他们谁也不能从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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