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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 花高价查二奶反成被告
刘女士是广州某高校的老师,她本人和丈夫都事业有成,12岁的女儿也聪明听话,一家人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但自2004年初起,丈夫就出现了夜不归宿的现象,理由是工作忙。一开始刘女士没太在意,可当有一天丈夫突然失踪后,她才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不久之后,他从丈夫的弟弟口中得知,丈夫被一个女人缠住,无法脱身,只能对妻子和孩子表示歉意,愿意离婚并拿出50万元进行补偿。但丈夫到底在哪,他和什么人在一起,刘女士就不得而知了。即使是离了婚,拿到50万元的补偿,刘女士还是觉得心理难以平衡。自己家已破,可对方是什么人都还不知道。报派出所,可警察不管婚外情,告丈夫非法同居或重婚,又没有证据。无奈之下,刘女士花高价请了个私家侦探,让他把事情调查清楚。
不到一个月,调查结果出来了,不但查到与丈夫同居的女人姓名、出生日期、在广州的住址,连女方娘家的户籍所在地和身份证号码也查得一清二楚。此外,还查清了丈夫背着她在白云区及番禺区买下了两套房产,甚至还发现丈夫与那女子竟然生下了一儿子。有了这些证据,刘女士将丈夫告上了法庭。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私家侦探采用了一些侵权手段,这些证据多数不被法庭采纳,最后,反而被对方在今年初以侵权为名,告上法庭。
证据 多数证据难被法官采纳
私家调查公司查出来的结果有什么用、又会用在哪里呢?据了解, 调查结果的用途一般有两种:一是把它当作威胁工具,以此阻止对方和自己离婚,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依赖丈夫生活的女性身上;二是把它拿到法庭上,指证对方为离婚的过错方,从而获取精神赔偿,并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更多份额。
另外,三成的委托人会直接把证据拿到法庭上;大约六成人是有心想跟对方和好,这些人会查到中途就把已经到手的证据拿去谈条件;如果谈判破裂,最后还是会在法庭上见。第二家调查公司的张先生声称,“我们调查出来的证据拿到法庭上,案件成功率可以达到百分之百。”
“从以往案例来看,在显示被调查人和第三者的发展状况方面,私家侦探能找到的证据多数是两人的亲密照片。”在市妇联权益部负责接访工作的钟先生说,“由于照片所呈现的场面是静态的,即使里面的两个人靠得再近,只要没有达到‘赤裸裸’的地步,加上当事人极力否认,就很难证明他们有非法关系。”他认为,法官不接纳这类证据,证明法院是不赞成请私家侦探进行调查的。长期接手妇女权益案件的符律师指出,证明丈夫包“二奶”的证据链是环环相扣的,照片只是证据链中的一小部分。
据私家调查公司所说,他们能得到邻居或者小区保安的证词,证明男方和“二奶”非法同居生活,和照片等材料形成证据链。但省妇联法律援助处主任黄淑美律师指出,单纯的文字材料形式在法庭上是无效的,邻居或者保安必须亲自出庭作证。只有由公安机关调查得出的文字材料才具备法律效力。
市妇联权益部的钟先生说,有些私家侦探为获得现场证据,会强行入屋拍摄。“但这会侵犯他人的住宅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他强调,“如果呈交的证据能看出来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法官一般不会采用这些证据。”例如,即使妻子拍下了丈夫和“二奶”幽会的录像,但如果拍摄地点是在“二奶”家中,那么这段录像就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住宅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相反,还会被他人以侵犯隐私权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