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纲要针对当前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涉及八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其中提到,“在未来五年内,最高法将采取积极行动,收回地方各级高院对目前部分死刑案件的死刑核准权”。
今天出版的《新京报》的报道称,纲要的公布使得“死刑复核权上收最高法”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今年,中央同意最高法新增三个刑庭专司死刑复核,并增加法官编制。300—400名专司死刑复核的工作人员招聘以及内部选调工作业已展开。
报道还称,一个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正在制定过程当中。一位接近该司法解释起草小组的人士介绍,尽管尚未最终成稿,但一些思路将被重点考虑。包括增加复核庭人数,对重大、疑难的死刑案件采取听证会的方式等等。总体方向,将使死刑复核摆脱目前行政化的色彩,对控辩双方更具透明性。
该人士引述了该起草小组一位负责人的话说,我们起草的规则将会最大限度限制死刑适用。只要案情还有一点点可疑之处,便坚决不杀。
据介绍,采取听证会方式的死刑复核将吸收辩护律师、检察机关、被告人、被害人等相关各方的参加,以便最大限度地发现“客观真实”,避免错案发生。除此之外,司法解释拟对死刑复核程序予以完善,对一二审程序进行改革。
此外,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不高,存在许多案件包括死刑案件仅靠证人证言即予定案的情况,这种情况也会逐步得以改变。
报道称,许多规定实际上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订。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消息称,上述两法的修订工作已在提速。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的各专家组都在抓紧工作,争取提交明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进行审议。(谢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