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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受审 只认拿钱不认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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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个犯案官员王小石受贿案开审
据新华社电昨日,在北京市一中院法庭上,王小石戴着黑框眼睛,抬着头,手里拿着几份材料,一动不动地听着法官的问话。“证监会王小石事件”主角王小石及被传“拉他下水”的某公司执行总裁林碧在市一中院接受公开审讯。王小石是10多年来中国证监会第一个犯案的官员。
无言以对“损害股民利益”
被捕前,王小石曾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助理调研员。此次事件,他被控为拟上市企业(福建凤竹纺织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工作人员牵线搭桥,并与时任东北证券有限公司驻福州办事处负责人的林碧共同受贿140万元。此外,林碧还被指控利用担任证券公司负责人身份向一家公司索贿31.8万元。
王小石
和林碧当庭都表示不能接受受贿罪名的指控。王小石说,当时正负责福建凤竹纺织公司上市项目的林碧,让他介绍证监会发审委的几个人认识一下。而他“当时没有多想,就把专门负责审核凤竹纺织公司上市的一个副处长和审核员约出来一块吃饭”。至于为什么林碧要找他,他“也不知道”。公诉人问:“那钱是否应该得?”他平静地回答:“不应该拿。”
为此,公诉人在法庭上质问王小石“损害全国股民的利益”时,王小石无言以对。但王说当时自己已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在发审委工作了,借此推脱自己的责任。
此前,各媒体纷纷报道的被王小石“出卖”的发审委名单,并没有出现在检察院的指控书当中。
律师作无罪辩护
出庭为王小石辩护的是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他与另一位辩护律师以王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等为由,为其作了无罪辩护。林碧的辩护律师也为林作出无罪辩护。在最后陈述阶段,王小石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但承认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是错误的,应吸取教训。当庭未作出一审判决。王小石
北京人,44岁,1996年左右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2003年下半年从深圳回到北京。此前的一年多,王小石在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负责人挂帅的小组中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的筹备工作,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助理调研员。
北京娱乐信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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