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因为染上毒瘾而走上穷途末路,入屋向白粉卖主讨钱不成,将白粉卖主和其女友以及到访的女子乱刀捅死,抢走现金3000多元,移动电话3部,戒指3枚后潜逃。昨天(11月8日)上午,轰动一时的“7.31”冼村重大抢劫杀人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涉嫌抢劫杀人的两名被告罗先华(湖北石首人)和王刚(罗某同乡,20岁)戴着手铐、脚镣出庭受审。
现年27岁的罗先华,今年3月到广州,几乎每天都要掏一两百元用于吸毒,他一犯毒瘾就向李某购买毒品。在昨天的法庭上,罗先华称,今年7月30日19时许,他带老乡王刚上李某的出租屋要钱被拒后,一时冲动拿起刚买的匕首刺向李某。在屋内的李某女朋友见状大叫,他就命令在门口的王刚把她拉住。又有一名女子冲进屋子大喊,他便再次叫王刚把她抓住并向她捅刺(注:次日房东来收租才事发)。
罗先华和王刚称,他们没有预先密谋,罗先华多次强调王刚本不知情,是被他骗去的。王刚则在庭上多次向被害人家属道歉,连声说“对不起”;并说他对自己所造成的结果深感后悔并恳求法庭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王刚的辩护律师称,王刚在本案中是被指使被唆使的角色,而且刚成年,恳求法庭酌情轻判。
据悉,李某的家属向两被告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金、交通费等共35万余元,兰某家属向被告人索赔共25万余元。赖某的家属没有出庭索赔。
两被告人说,他们没有钱赔。兰某的母亲听后失声痛哭:“我的女儿就这么被害了……我们总要有个说法,我想要回我女儿随身戴着的戒指。”李某的家属则表示想要回李某的手机和储蓄卡。
公诉人认为,从他们的供述和种种证据连环相扣来看,罗、王的行为均属于共同犯罪,且情节严重,应该予以严惩。本案目前还在审理中。(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