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南京召开的中国第二届城市与工业安全国际会议上,有学者呼吁:高速公路亟待建立健全紧急救援体系,以挽回更多不该逝去的生命。
专家介绍,根据法国民防部门的统计,重伤员30分钟内获救,生存率为80%,90分钟内获救,生存率仅为10%以下。可见,事故发生后缩短被困伤员的获救时间,是减少死亡率的关键。但是我国紧急救援体系并不完善,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都在7万人以上,致死率在30%左右,与发达国家3%的致死率存在很大差距。
曾有专家对我国部分高速公路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我国还有59.6%的高速公路部门没有建立救援联动机制。我国目前对交通事故的检测大多是基于路旁的紧急电话和交警巡逻,而仅依靠这两种方式是不够的,难免造成事故处理的延误。因此,在高速公路上应用监视系统和视频检测器等一些比较先进的检测手段,来配合常规的检测方式是非常必要的。此外,专业人员的缺乏和各部门配合不协调也造成了事故处理效率降低。
专家们对此建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救援体系应涵盖监控中心、交警、消防、医院救护、环卫、特种物品处置等多个部门,并以立法形式予以确认,防止发生互相扯皮推诿的事件,保证紧急救援体系的有效运转。
(苏交)
《华东新闻》 (2005年11月14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