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免费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
本报11月17日讯 (记者郭卫艳)今日,记者从全省清房工作第八次会议上获悉:截至11月5日,全省各级清房组织共清退住房1166套,截至16日,全省累计收缴房款达到3.21亿元。从本月22日起,省“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将进行为期15天的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全部应退出住房的腾空情况。
截至11月5日,全省需清理纠正省级干部18人,清理纠正通知书发放率达到100%,纠正到位15人。全省需清理纠正省管干部1391人,发放通知书1265人,发放率为90.94%,已缴款和退房1002人,纠正到位率为72.03%。全省需清理纠正的县处级干部8873人,占总人数的25.54%,实际发放通知书8864人,纠正到位8591人。全省需清理纠正的县(市、区)管理的乡科级干部11298人,发放通知书率为100%,纠正到位11268人,纠正到位率为99.73%。
各市、各工委在对省规定范围内各级领导干部多占多购住房清理纠正的同时,对省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人员多占多购住房问题也进行了清理,运城、忻州、阳泉、长治、晋中五市在此方面工作较快。截至11月16日,我省累计收缴清房补缴款3.12亿元,连同去年丽华苑小区清退公款924万元,累计达3.21亿元。
同时,从11月22日开始,省“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将对清房工作进行15天的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全部应退出住房的腾空情况,凡省管干部和县处级干部的应退住房,检查人员必须逐套检查核实其腾空情况。省“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还要求,清理出的1166套住房11月底要全部腾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腾空住房的,将在媒体公开曝光。
如何购买清退住房
清房工作自开始以来,一直受到群众的关注。前一段时间,大家都在想能不能真的清出住房、到底能清出多少住房?如今,清房工作成绩斐然,但是,怎么才能买到清出的住房、买到的住房是否能办到房产证,就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11月17日,省“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就此问题给出了答案。
清房退出住房的处置首先要遵守四个原则: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置;二是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三是妥善处置,不留“后遗症”;四是处置过程中不出现新的多占多购住房问题。如果由群众发现有个别人存在违反原则的问题,比如原本被清退对象又买到了退出来的房子等问题,可以向各级“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反映。
不适宜公开拍卖的住房
省“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确定了不适宜公开拍卖住房的范围。不适宜公开拍卖的住房,必须由住房产权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省“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适宜公开拍卖的住房: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住房,需提供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计划部门证明材料;列入县级以上政府近期拆迁范围的住房,需要提供政府部门拆迁材料;经政府职能部门鉴定的危房,需提供鉴定报告;尚未办理个人房屋产权证书的住房,需提供房地产部门证明;产权属军队或国防、安全等涉及国家机密的单位或学校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单位的住房。
上述住房如何处置
不适宜公开拍卖的住房
,首先由住房产权单位根据省的处置意见制订具体处置意见,登记造册提供证明材料,在本单位履行申请、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报上级“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再由11市、省直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省国防工委“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太原铁路局签注审核意见汇总整理,报省“三项治理”领导办公室审批后,可按照住房所在地现行政府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年折旧率2%)或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申请购买或租赁,优先出售或出租给本单位(系统)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或租赁不适宜公开拍卖住房的职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属退出住房产权单位(系统)正式职工;申请人夫妻双方自参加工作以来,没有购买过单位公有住房,没有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单位集资建房);申请人夫妻双方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有申领过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
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如果购买不适宜公开拍卖住房,超过本人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按照本次清房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超标相关规定加价处理。承租单位公有住房的职工,如果要购买不适宜公开拍卖公有住房的,必须将承租公有住房全部退出。
其他住房公开拍卖
除了不适宜公开拍卖的住房外,本次清房的其他住房,一律由省、市、县(市、区)三级“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委托山西省拍卖行按照《山西省清房退出拍卖方案》(晋治办〈2005〉17号)规定公开拍卖。
拍卖住房,将不再进行评估,起拍价以住房所在地政府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为基数按年2%折旧率确定。竞买人的范围为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
同时,省“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还严正声明,任何组织和单位不得擅自处理所在单位清退出的住房。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郭卫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