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八日电(王晓申)前段时间,有“中国Google”之称的百度遭遇全球五大唱片公司的集体诉讼引起各方关注。今天,诸多业内人士呼吁,解决中国网络盗版问题,急需通过立法建立统一的收费标准。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在北京海淀人民法院举办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说,互联网音乐版权侵权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合理的音乐版权使用付费标准,权利人要价过高,超过互联网企业承受能力范围,使其买不起正版版权。
王斌认为,由于五大国际唱片公司集中了音乐作品版权的百分之七十,国内互联网企业很难绕开他们而以低价获得足够的授权。而五大公司对中国互联网企业自发的联合采购不配合,坚持一对一谈判,互联网企业要么高价买正版,要么就承担侵权责任,活动余地很小。
据了解,在美国,免费在线听歌收费为每首零点零七美分(合人民币零点六分),而国际唱片公司对中国互联网企业坚持收取一点五至五分人民币。
对此,王斌呼吁尽快通过立法手段建立统一的、大家可接受的付费标准,一方面使互联网企业以合理的成本购买音乐版权,另一方面也为司法和行政过程中提供合理的参照。同时,政府应对互联网企业的集体采购给予支持,组织他们与权利人直接对话,以降低采购环节的版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