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 付军峰)因疝气复发,蒋先生于去年3月份住进了宝鸡市人民医院接受手术,但令他震惊的是,明明做的是疝气手术,但他右侧的睾丸却不翼而飞了!
41岁的蒋先生2004年3月12日因右腹股沟斜疝复发住进宝鸡市人民医院,3月15日,医院给他做了疝高位结扎及修补术,4月13日出院。一次偶然的机会,蒋先生却发现他右睾丸摸不到了。于是,他赶紧到其他医院做检查,结果让他既惊且怒———右睾丸缺失。蒋先生到有关部门做了鉴定,结果是由于器官缺失导致部分生殖功能丧失,已构成八级伤残。他到宝鸡市人民医院交涉时,院方说蒋先生右睾丸萎缩。蒋先生不能接受医院的答复,今年1月份,他将宝鸡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院方赔偿各种损失共计6.7万余元。
近日,渭滨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通过对原告入住宝鸡市人民医院前在其他两家医院的检查结果,以及入住该医院后的接诊记录,可以得出原告睾丸缺失系被告医疗行为造成的。遂一审判决,宝鸡市人民医院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等共计3.8万余元,另外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
一审判决后,院方提起上诉。11月18日,记者从蒋先生及宝鸡市人民医院医务科了解到,双方已经和解,院方支付给蒋先生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