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本报讯(记者靳国升)11月21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根据其规定,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第二胎的出生时间间隔规定有望被取消,同时允许符合生育条件的再婚夫妇最多可以生育3个孩子。
据悉,我省对二胎生育间隔年限曾先后规定为5年和4年。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维忠表示,拉开间隔生育是当时历史条件下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为当时完成人口计划起到了一定作用。现在,我省的人口出生率已达到较低生育水平,取消生育间隔已具备条件。刘维忠还介绍说,原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可安排生育”。这条规定限制了一部分再婚夫妻未生育一方的生育权利。这次的修正案草案对此修改为:“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修正案草案放宽了条件,也就是说再婚夫妻最多可以生育3个孩子。
修正案草案还增加了一条规定: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两个女孩后采取绝育措施并领取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的,其子女在省内大学录取时文化课总分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