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从一只老鼠开始。”但就是这只小老鼠,在给世界带来欢乐的同时,也给它的创造者沃尔特·迪斯尼带来滚滚财源,并成长为世界第二大传媒公司,年收入250亿美元。
这就是迪斯尼,一个文化产业发展的缩影。
过去20年,文化产业国际贸易额呈几何级数增长。美国文化产业作为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占
GDP比重20%以上;文化娱乐业年出口总额900亿美元,占国际市场份额42.6%,已经取代航空航天业成为第一大出口行业。日本文化产业的市场规模超过汽车业,与动漫有关的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日元。韩国把“文化立国”作为基本国策,形成了许多大型跨国文化产业集团,2004年市场规模超过63.64亿美元。可以说,以娱乐、演出、音像、旅游、影视、教育、出版、新闻甚至科研、体育等为主体的文化产业,已成为各国争先恐后栽培的“摇钱树”。
我国文化产业近年来虽发展势头迅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按国际标准,人均
GDP1000美元时,第三产业包括占第三产业相当大部分的文化产业,经济结构比重应该达到40%。当人均GDP3000美元时,第三产业应该占到55%,其中文化类产品产值所占比重也随之大大增加。而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但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却低于这一标准7个百分点强。按近三年来第三产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到2020年,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将达到42%左右,仍低于标准值13%,这其中几万亿元的缺口,是多么巨大、多么诱人的市场空间。
差距隐含着机遇和潜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文化产业这棵“摇钱树”上,摘下更多的金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