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深圳市国税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军同志为组长的“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宣传推广、检查评估、综合协调3个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挂帅、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下发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人才建设的决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全员普及,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规范了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响亮提出了“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争做知识型国税员工”的口号,从上到下都把开展“创争”活动纳入到单位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周密部署,常抓不懈。
为了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该局采取了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方法进行发动和宣传。他们利用召开局务扩大会、税收工作会、年度总结会等时机,向各级领导和员工宣传学习型组织的真谛和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意义;他们专门制作了一条长9米、宽1.5米、印有“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争做知识型国税员工”18个大字的横幅,组织了一次“千人‘创争’签名”活动。局领导和机关干部首先在横幅上签名,然后像传送奥运火炬一样,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进行传递,共有1108人在横幅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积极表明参加创建活动的坚强决心。同时,该局还将“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知识型职工”、“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反思是最重要的学习,共享是最有效的学习”等制作成宣传海报,下发给各个单位张贴在办税大厅和电梯内,上下互动,形成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良好局面。
该局积极在各级组织中普及“学习为先”的思想,提出了“学习力是税务人员第一能力”、“学习力是税务机关发展力”的理念,让广大干部职工讨论,使先进的思想和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了员工的共识。广大税务人员明确表示要努力实现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什么”转变、由“个人学习”向“团队学习”转变、由“保守学习”向“创新学习”转变、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一个讲学习、爱学习、勤学习的氛围已在国税系统上下渐渐形成。
深圳市国税局领导班子不仅积极抓好广大员工的学习,更注重抓好自身的学习。明确提出当好学习型机关的发动者、领导者、推动者,带头学、主动学,率先成为学习型领导和学习型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形成制度,税收业务学习长期坚持,个人自学从不放松,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不断提升。班子成员有1人获得博士学位,1人在读博士,3人获得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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