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霞案的开庭审理,使传媒将关注的目光全部投射到了法律本身。针对孟晓霞前前后后数次起诉被驳回,最终还是在西安市人大的帮助下得以立案审理的遭遇,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孟晓霞案深刻地折射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法律困境。
全国十大律师之一、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高智晟律师指出,自媒体报道了孟晓霞的事后,他就一直保持着关注。对孟晓霞案件拖了这么长时间才得以立案、开庭,既感到无奈又感到痛苦。“事发十多年了,这件事能给社会一个警醒。”
孟晓霞的不幸来自于强权
高智晟律师认为,孟晓霞案可以从法律的很多角度进行分析。首先,她的不幸来自于强权,即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而遭到打击报复。这一点,如果当时的公安机关能给予及时的处警和处理,惩恶扬善,也就不会造成她后来的一系列痛苦。其次,精神病医院对她的强行收治,实际上包含着惩罚的存在。这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是比其他法律强制措施还具有惩戒性的。试想,如果孟晓霞是精神病人,那送入精神病院起码也该由她的监护人来送,而接受一个厂子单方面的送入行为,这也是无视人的合法权利的一种反映;还有,就是法律的困境。作为民事起诉案件,孟晓霞的案情并无难以立案的可能,可是却再三被驳回,最后才立了案,这既可以看作是孟晓霞本人的困窘,同时也可以看作是法律的困境。当法律在连公民基本民事权利遭到剥夺的时候,都逡巡不前了,这种困境足以到了令人深思的境地了: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我们在执行法律时出了问题?
案子反映出一些更复杂的问题
曾代理2003年公安机关弄丢精神病人一案的资深律师———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的孙康明律师认为,孟晓霞两次立案被驳回,理由是公安机关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但是根据报道,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对孟晓霞收治的申请报告和免费治疗等文件上进行了签字批示,这样即使没有参与收治,但怎么能说公安机关没有作出具体实施的行政行为呢?因此,孟晓霞案里存在的一些更复杂的问题,值得进行深入的分析。
“孟晓霞索赔50万元,我认为这与她受到的实际伤害简直无法相提并论。”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的吴济祥律师认为,像孟晓霞这样的接连遭受不幸的女人,如果最终连法律都不能给她以心灵的安抚,那么还能希冀什么呢?本报记者 潘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