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起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今后,因病住院报销费用不再是城里人享有的特权了。根据省政府日前制定下发的《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我省将于2005年在18.6%的县区市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扩大到80%以上,确保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
定点医院垫付药费农民参加医保实行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提高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2006年中央财政在原人均补助10元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元。
2006年各市州必须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面负责管理本地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市县乡机构人员根据总人口按比例确定。按照既方便参合农民报销,又便于审核的原则,参合农民在县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医药费用,垫付农民报销部分,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县区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代理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将核准基金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在县区市外住院,由参合地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垫付,按县区市内审核报销程序进行。
报销情况定期公布2006年全省将普遍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地要将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资助农村五保户、军烈属、贫困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的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将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纳入同级或上级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定期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要将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从2006年开始,每个市州要在3个以上县区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得实惠
本报讯(记者赵汇)我省自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设立了14个试点县(市),覆盖农业人口近300万人,实际参合农民近255万,参合率为85.3%。
截至2005年9月30日,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08亿元,在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费用中,有28.1%得到报销,人均住院补偿600元。
从统计数据可以真切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
总的来看,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住院就诊人数显著增加。据对皋兰县、灵台县的调查,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而试点县会宁县的调查显示,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由参合前的40%下降到参合后的11%,因经济困难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由46%下降到13%。
这14个试点县(市)对正常住院分娩给予了50元-100元的补助,山丹、灵台等县还将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纳入了报销范围,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