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哥嫂与邻居发生纠纷,在双方众人发生撕扯冲突时,身为派出所所长的弟弟赵党校怕家人出事,为平息事态竟掏枪向空中连开两枪。这一发生在兴平市街道上的随意鸣枪事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兴平市公安和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昨晚,当事派出所所长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本报今日A27版报道)
对于鸣枪的原因,赵党校的解释是:发生冲突时有人趁机在他身上乱摸,由于身上有枪,他担心枪支安全受到威胁,于是拔出枪来开了两枪,之后怕有人来抢枪,他将枪藏在了附近的花圈店。那么,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派出所所长就可以随便带枪吗?枪在自己身上不保险,藏在花圈店就保险?这样做,岂不更危险?万一让犯罪分子偷去,后果不堪设想。
派出所所长是一个地方治安工作的关键人物,可为了自己的私事,所长竟然当众鸣枪,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利用公权为私权服务的霸道行为,是利用手中的枪向老百姓示威的土匪行为,如此派出所所长怎能保护一个地方老百姓的生活安全?怎能保护派出所在老百姓中的神圣形象?
按说,作为派出所所长,家中哥嫂与邻居发生纠纷,应该做的是大吼一声,制止;应该主动劝解哥嫂,和平协商;应该迅速报警,依法解决问题。可现在,所长竟拿出了对付犯罪分子的武器鸣枪恐吓,根子里表现的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表现的是作为派出所所长的霸气和横气,这样的派出所所长实在不合格。
这个“鸣枪所长”让人惊慌,惊慌于派出所所长能够随便拿枪,惊慌于派出所所长竟然为了个人利益随便鸣枪。派出所所长是一个地方治安工作的保护神,如果这个“神”成了危险分子,那么,我们老百姓不惊慌行吗?但愿这样的“鸣枪所长”不再诞生。 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