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已先后与东航甘肃分公司达成和解及协议
本报讯(记者姚智)瞿某、李某、藤某、王某等5位飞行员辞职后要求东航甘肃分公司移交他们的人事档案、技术档案、体检档案未果之后,将“东家”告上了法庭。此系列案在立案过程中,被分为三起案件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
11月25日,记者从城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其中的两起案件由于原告撤诉已经结案,另一起案件由于双方已达成协议即将结案。
要档案无果上法庭2004年8月3日,原告人瞿某、李某、藤某、王某等5位飞行员向东航甘肃分公司提交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尽快办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未能得到公司的同意,他们的人事档案、技术档案和体检档案也被扣在原单位,造成他们无法在新的单位继续工作。后瞿某、李某等多次催促“东家”依法移交其人事档案、技术档案、体检档案,但未果。
2004年12月27日,瞿某、李某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但由于种种原因仲裁部门没有受理。同日,瞿某、李某一纸诉状将“东家”告上了法庭。随后,藤某、王某等3人也相继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相关档案。
要求赔偿培训费在庭审中东航甘肃分公司认为,5名飞行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因为航空公司培养一名飞行员需要8至10年的时间,需要支付大量的培训费。依据2005年6月民航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就飞行员辞职等劳资纠纷问题下发的文件,2005年3月之前提出辞职请求的按100万元赔付。为此,航空公司向5名飞行员各提出了100万至120万的赔偿费。
三案原告提出撤诉之后,此系列案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
11月25日,记者从城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其中王某与东航甘肃分公司达成和解,王某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另一起案件中的原告王某、藤某也与“东家”达成和解而撤诉;而瞿某、李某也已经和东航甘肃分公司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