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兰州将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
本报讯(记者朱婕)日前,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中获悉,在未来5年,兰州市民政部门将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七成街道建“居家养老院”“十一五”期间,兰州市将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10所,每所设置床位均达到50张以上。到2010年,70%以上的街道建成“居家养老院”,50个街道、社区,45个乡镇全部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全市城市、农村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镇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全额救助,农村特困老年人救助标准三县达到500元/年,五区达到700元/年。
每个县区要建一所福利院到2010年,兰州市各县区至少兴建一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和1所5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福利机构;市属社会福利院达到国家一级福利院标准,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设置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在全市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根据《规划》,在未来5年,兰州市民政部门将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在使城镇居民最低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的同时,使农村特困群众生活由救助型向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到2007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