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早在多年前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对此虽然也曾有业界专家和消费者因为房价虚高而“口诛笔伐”,以示“共愤”,但由于开发商对此心照不宣,政府部门对这种争议也一直没有表态,因此多年来都是“声讨”的归“声讨”,“暴利”的依旧是不作声地搞“暴利”。直至现在,终于有开发商站出来公开要为其“暴利”正名,这可谓一石激起千重浪,“房产品牌该不该暴利”再次成为一个引发大争议的热门话题。
据报道,在上周六举行的“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一向以“敢说”著称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语惊四座:“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具有暴利的。”说完便拂袖而去,留下的是一种“任人嬉笑怒骂”的姿态。
其实,房地产暴利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据南方一份房地产杂志的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房地产行业多年来连续被列为“十大暴利行业”之首。但因开发商一直比较低调,在公开场合只承认搞房产开发目前只有10%-20%的利润空间,并表示暴利时代早已结束。这种“求利不求名”的务实态度倒是南方开发商的一贯风格;而敢于站出来为开发商“正名”的,这次是以哲学家著称的北派开发商任志强,也就不足为奇了。
房地产该不该暴利?对于这个问题,在政府有关部门尚未表态的情况下,开发商和消费者作为市场上的甲乙双方,还有业界专家作为市场的中立者,三方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各抒己见。有道是,真理越辩越明,开发商作为市场的主体之一,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出发,敢于提出“地产品牌应该暴利”的观点,也是有其自身的理由的。
按照笔者个人的理解,开发商提出“暴利有理”,除了任志强所说的理由外,至少还有“市场需求”和“竞争条件”这两大理由。
先说需求。就如《公司法》所说的那样,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一种经济动物,根据市场经济原理:市场上的产品价格是由供求关系的双方来决定的。目前市场上的高档房产需求量大,如果开发商原打算卖单价为5000元的房子,后来却发现卖10000元也有人买,那其就有理由高价出售。可见,开发商的暴利,关键是由于市场上存在有暴利的需求空间。
再说竞争条件。还是根据市场经济原理来分析:如果市场上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导致物价大涨,政府作为市场上“看不到的手”,这时就要通过政策调控,采取增加供应来平衡物价。但因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高门槛行业,既要有数以亿计的开发资金,又要从政府那里获得开发用地,而且还要有品牌的实力支持……正是这三个条件的限制,导致能玩得起房地产的企业并不多,现在还出现了一种大开发商日渐垄断市场的趋势。既然市场上存在暴利的需求空间,同时又因为行业门槛高而不能进行完全市场竞争,那么房产暴利便成为现阶段的一种必然事实。难怪任志强在为开发商“正名”时既说得理直气壮,又显得那样的财大气粗!
回过头来看,暴利产生于滋生暴利的土壤和环境,而监测环境又似乎是政府部门的事。其实,如何来改变这种暴利环境,这似乎更应该是人们争议和关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