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实际上是一种边缘文体。在我发表杂文中,分别被放在杂文、散文、随笔、小说、小品、故事、纪事、寓言等多种栏目中,以多种面目示人。我觉得杂文贵在一个“杂”字,正因为这个“杂”字,适应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读者的需要。近年来杂文作者逐渐多了起来,杂文作品也呈多姿多彩的态势。它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读者,具有了广阔的阅读市场,杂文报刊以及报刊的杂文专栏、杂文专版越来越多,且丰富多彩,雅俗共赏,影响巨大。有人说,杂文是报刊的眼睛,这话很有道理。应该说,杂文已成为报刊的拳头产品。
杂文本质更近于我们所说所谓的“文章”。文章讲求“理”和“辞”,简单一点说,就是文章需要用适当行文的手法写出一个理字。正如明代方孝儒所言“发挥道德乃成文,枝叶何曾离本根”。鲁迅是现代杂文的开山鼻祖,鲁迅以及他的同代人在杂文上的开山之功任何人无法替代的。我认为,人们因为喜欢杂文而喜欢鲁迅,而不是因喜欢鲁迅而嘉奖杂文。鲁迅称杂文是战斗的小品文,他的杂文博大精深、严肃深刻、辛辣犀利,“论时事不留面子,砭锢弊常取类型”,不乏“药石”之力,他将忠诚、正义、阳刚、无畏、良心铸成杂文,他写的小说,散文都带有浓浓的杂文气息。人们总是把杂文与深刻两字联系在一起,深刻是杂文的一种重要特征。
在诸多的文学品种中,人们都说杂文难写,到底难在哪?我想,写杂文除了要有较丰厚的知识,深刻的思想、广博的见识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有胆量。杂文是勇敢者的事业,杂文作者虽不能以文济世,但必须有一股打报不平的傻气,需要有一颗善良之心,有一股正义感,所谓“新竹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杂文比较尖锐,具有较强的杀伤力,穿透力,读起来让人感到痛快。杂文嫉恶如仇,爱憎分明,是“时代感应的神经”,是战斗檄文。杂文讲者讲求的骨气,他们往往站在百姓这一边,以平民的视角、平民的情结、平民的立场干预生活,所谓针砭时弊、透析人生、关注社会、推进文明。杂文作者敢于说实话,直来直去。针对假的、丑的、恶的、邪的、偏的、坏的、腐的、错的东西,以笔为武器,嘻笑怒骂、说三道四、吵吵嚷嚷就成了文章。按说,事物都是有亮点和暗点,杂文家不是哲学家,杂文往往是写点,而不是写面,正像鲁迅所说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这些文章往往容易被人扣上帽子:如偏激、找事、抬杠、消极、揭短、爱找阴暗面、爱唱反调等等。
因而在作家队伍中,杂文家的风险最大,历史上很多杂文家因言罹祸。但没使杂文家屈服,杂文家的骨头是硬的,杂文家是有血性的人,也是雄性十足的人,世故者、懦者、混者不会去写杂文的。一个杂文家,必须紧守正义和良心,否则他就是伪杂文家。杂文在我国的文艺百花园中,以独异的风姿生息繁衍了2000多年,其中虽有兴衰荣枯,都始终未曾断种,当今更有繁荣旺盛之势。不过世界上任何人包括伟人、大师都不能口吐真理,而任何真理都不是绝对的,都有商量的余地,因而杂文家写的东西只是一种观点,并非定论。“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事绝不会有,因而杂文家不能自视过高,认为自己代表正义,代理真理,否则就是妄自尊大,自讨没趣。同时,人们也不应对杂文家报有过高的希望。
独立思考是杂文的本质要求。杂文是以思想性见长的文学品种,杂文作者总是追求“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但实际做起来极难。杂文家的文章往往不如酒桌上大家调侃议论更为直接、痛快、解渴,一针见血,一步到位,这里不是杂文作者不会侃,而且因为杂文作者有苦衷。实际上,杂文毕竟是毛,而媒体是皮,杂文这个毛须附在媒体这张皮上才能生存,否则,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因此杂文作者的言论总是有所限制的,由于比较复杂的原因,杂文作者要做到畅所欲言是不可能的,尽管宪法赋予每个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
杂文往往针对一些问题展开思考,但它不是解决问题的直接手段,杂文的作用在于引导舆论,它的作用是无形的,它的生命力在于形成一种思想力量,干预社会生活。我们不能苛求杂文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立竿见影”,只能寄希望于它的潜移默化的功力。杂文不是投枪,不是匕首,不是剑,不是斧,杂文只是文章,杂文的作用不能超越文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