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萍关永辉
【核心提示】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今起实施。“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首次写入法律。全国妇联等13部门近日联合通知,要求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工作。通知指出,各省、区、市立法部门要及时推动本地实施办法(细则)以及其他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做好衔接工作。
保障妇女权益,我省各有关部门将有何动作?昨日,由省人大内司委组织,省妇联、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教育厅等单位就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举行座谈会。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贯彻新法的思路和对策。
新法有八大亮点
据悉,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八大亮点: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明确和强化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法主体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妇联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对提高人大女性代表比例提出了要求;明确提出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和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强调了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在保护妇女人身权益方面,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禁止性骚扰,强化了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各部门的责任;明确规定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增设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方面的规定。
我省五问题突出
据省妇联主席刘群英介绍,目前,我省妇女权益保障,存在五大突出问题:劳动力市场还存在性别歧视;妇女参政和参与决策管理的比例偏低;女性人均受教育年限低于男性;妇女的婚姻、家庭、财产乃至土地等权益受侵害现象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
六部门各有动作
在昨日的座谈会上,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了贯彻新法的思路和对策。
省妇联:将进一步完善妇女维权机制,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和妇女代表、妇联执委联系制,加强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明年配合司法部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举行全省《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
省公安厅:将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斗争,侦破拐卖妇女的大案要案;打击卖淫嫖娼,查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省法院: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对经济有困难,打不起官司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依法认定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对受害妇女在诉讼中行使诉权有困难的,采取法律援助措施,指定代理律师开展司法援助。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落实女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着力解决各类企业女职工参保问题。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方便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提高生育女职工的生育待遇,逐步实现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帮助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制止用人单位违规使用女未成年工违法加班、加班不支付或少支付工资等问题。
省总工会:拓宽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的途径和方法,特别要关注和解决好下岗女职工,尤其是困难女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女性人员的劳动保护。
省教育厅:将研究新形势下发展我省妇女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