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18个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都设立了地震工作主(兼)管机构,全省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成了以国家基准地震台和基本地震台为骨干,省级地震监测台网为构架,市县台站和群测群防“三合一”网站为补充的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台网,并在技术上部分实现了模拟化向数字化的过渡。
近年来,全省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报建申请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项目约3000多项,其中对部分重大工程依法开展了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如美兰机场输油码头、中海石油公司化肥基地、粤海铁路、琼州海峡火车轮渡码头、东方-洋浦-海口输气管道、桂林洋教育园区等。地震小区划和防震减灾规划工作也初步展开。目前,儋州市那大城区、原海口城区、琼海嘉积城区、三亚先后开展了地震小区划工作。
各个市县的防震减灾工作基本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海口、三亚、文昌、琼海、儋州、万宁、琼中、乐东、陵水、定安10个市县制定了《防御与减轻地震及火山灾害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及重点项目建议》,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当地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将防震减灾的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基本保证了防震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配合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实施,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海南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规定或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