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
区域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完整阐明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实现使不同区域的人民共享小康社会幸福生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一,要把握区域发展不均衡的客观必然性,更科学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发展不均衡是自然的、历史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自然条件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一个区域发展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第二,充分认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都取得巨大成绩,不同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有极大改善。目前比较落后和发展比较困难的主要是发展条件不够好的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边疆地区,以及历史上曾经为新中国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这些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基础。
2005年中国政府财政支出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这是西部开发大通道武汉至银川高速公路。杜华举 摄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非常重视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其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就提出要处理好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80年代,邓小平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世纪之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其中都蕴含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胡锦涛同志在2004年经济工作会议上完整阐述了区域发展战略。
《建议》提出,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标志着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全面形成。
《建议》对各区域“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特点是:第一,战略布局更加完整。首次把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完整地阐明了四大区域的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全国一盘棋”、各地区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一贯思想。第二,发展定位更加准确。西部地区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东北地区要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中部地区要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东部地区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三,发展重点更加清晰。针对西部地区资源丰富,而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滞后、产业发展不足的突出问题,要求西部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要求东北地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要求中部地区抓好粮食主产区建设,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第四,政策导向更加明确。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同时,也强调东部地区发展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