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初步调查,安徽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为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造成的医源性感染事件。记者从安徽省卫生厅了解到,安徽省卫生厅昨日发出通知,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违规和非医疗机构合作,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 结果10名患者均出现感染情况,其中9人的单眼眼球不得不被摘除。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初步调查,实施白内障手术者为一外地医院医生,非宿州市立医院医生。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进行的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28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