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设部、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采暖费补贴要由“暗补”变“明补”,并逐步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用热商品化”之路能否令连年亏损的供热企业脱离苦海,能否实际减轻老百姓的采暖负担,这些问题令人关注。 针对这些热点问题,记者今天连线采访了我市某供热企业的负责人。
记者:《意见》中的“暗补”、“明补”分别指什么?
负责人:所谓“暗补”,主要是指以前集中供暖费用主要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承担,政府财政对单位采暖支出进行补贴。随着供热商品化的实行,现在是由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负担较重。政府将以前对单位的补贴直接补给个人后,将可减轻市民采暖负担。
记者: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对市民和供热企业意味着什么?
负责人:从目前情况来看,采暖补贴由“暗”变“明”,将可减轻市民采暖负担,降低供热企业销售成本。能源价格不断上涨,致使采暖费用随之水涨船高。现在我市冬季采暖支出大约要用掉一位市民近两个月的工资收入。市民收到政府补贴后,可以减轻一部分采暖负担,从而提高缴费积极性。采暖费好收了,企业的销售成本也就降低了。
记者:供热企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负责人:供热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周转困难。由于现在实行的是煤炭与供热价格倒挂机制,供热企业买煤时是按市场价,卖出的热商品却是政府指导价。现在煤的市场价是每吨接近500元,照此推算,热价应该在每平方米26元左右。而我市目前的采暖费是按照22.2元标准收取。煤价高、热价低,成为供热企业连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另一个问题是,目前供热市场需求很大,但是供热企业却无力开发。我市东部现在有几百万平方米的住房等待集中供暖,但是供热企业却没有钱去投资热源及管网建设。用热商品化后,热不再是福利,而成为商品,供热企业的艰难处境就有望得到改善了。
记者: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后,如何保障困难群众采暖?
负责人:《意见》中已经提到,用热商品化过程中,政府将对困难家庭给予补助。我市目前对持有两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仍执行未提价前的每平方米19.5元。其与成本之间的差额一直由供热企业承担,实行政府补助后,企业也可以减轻一部分负担。
记者:《意见》中的要求什么时候会得到落实?
负责人:由于《意见》刚刚出台,具体执行还需要一定时间。《意见》只是一个框架,各省市还要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这中间需要一定时间。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已经开始关注供热问题了。(记者姜欣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