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市环保局昨天宣布:本市自2005年12月30日起,正式对轻型汽油车和轻型燃气汽车以及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重型汽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Ⅲ标准)。
据介绍,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可大幅度削减单车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比达到国Ⅱ标准车辆减少50%以上。
在全面实施新排放标准的同时,在北京市销售新定型车型(包括全新产品及产品扩展与更改)须安装车载诊断(OBD)系统。2005年12月30日前已定型上市销售并通过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审核的车型可延迟安装OBD系统。2006年12月1日后,停止在北京销售未安装OBD系统的新车。
根据“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新标准只针对新生产和销售的车辆;对已上路的汽车,不会限行或加速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