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200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防部分商品价格出现大起大落,国家发改委22日对外表示,“两节”期间,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
同时要求,公路运输企业不得随意提高客运票价,不得突破上浮幅度。“两节”期间要努力保持景点门票价格的基本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一律不得提高,严禁借举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
元旦、春节期间,我国还将加强对粮食、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以及煤炭、液化气、成品油、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