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六起特大矿难处理结果,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被行政记过
游宁丰因矿难被行政记大过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同意,陕西铜川、广东兴宁等6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222名责任人受到追究。
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 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9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3日联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六起特别重大矿难的处理结果。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人。如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矿长、副矿长、调度员及驻矿安监员、乡安监站站长等9人,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事故当班调度员及总工程师、总经理、生产经营决策人等4人,新疆阜康神龙煤矿董事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企业管理人员21人,其中具有矿长资质的依法吊销资质。如陕西省铜川陈家山煤矿、铜川矿务局、陕西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18人因此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28人因负领导责任被处分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77人。如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2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41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65人。
6起事故分别是:去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今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死亡50人;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6人,并蓄意瞒报事故;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死亡83人;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死亡121人。
经调查认定,这6起事故均属重大责任事故。
新闻解读
分四种情况处理责任人
2005年12月23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通报了对这6起特别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事故调查
监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一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监察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事故调查的客观公正。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人。他们主要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酿成了事故。如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3·1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细水煤矿矿长、副矿长、调度员及驻矿安监员、乡安监站站长等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疆阜康市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7·1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神龙煤矿严重超能力组织生产,对有关部门多次下达的整改指令置若罔闻,拒不执行,该矿董事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企业管理人员21人。他们主要是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普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和超能力组织生产现象,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如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该矿严重超能力生产,并且采区和工作面巷道布置不合理、矿井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陕西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18人因此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大兴矿难17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77人。这些工作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却未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失职渎职。一些管理部门违规发放许可证书和资格证书,致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得以开工生产;有些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如河北省承德县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河北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承德县、兴隆县有关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有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都存在着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问题,以上部门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有官员未能树立正确政绩观
四是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28人。这6起特别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有关地方政府的负责人未能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未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共有28名省、地(市)、县(区、市)和乡镇党政负责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市)8人,县(区、市)和乡(镇)18人。这里讲的就是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不是部门的负责人,是政府的负责人。
此外,我们在事故调查中,还严肃查处了3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
新华
法律追责
广东七官员被移送司法机关
兴宁市国土局、煤炭局均有官员在大兴等煤矿入股分取红利
据新华社电 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已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23日宣布,严肃查处了三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
陈昌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曾云高、曾繁金身为公职人员却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李振权、兴宁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曾锡良等人在大兴等煤矿入股分取红利,且涉嫌受贿;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胡建昌和监管一处处长谭均伟、副处长王镇成等人,违规为大兴煤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收受贿赂。
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7·11”瓦斯爆炸事故中,阜康市副市长刘小龙投资参与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的煤炭运输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山西省宁武县贾家堡煤矿“7·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宁武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亢存焕、总工程师连玉明和忻州市煤炭工业局矿山救护队徐伟明等人共同策划,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并得到了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副县长李德生的同意。事情败露后,他们数次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矿难析因
“事故背后有保护伞”
李毅中说,六起特大矿难暴露煤矿安全五大问题
据新华社电 在宣布6起特别重大矿难处理结果的同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3日表示,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煤矿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
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问题具体反映在五个方面(如下)。
“事故教训刻骨铭心,希望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大家都能够从中吸取教训,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抓紧抓实。”李毅中说。
1
抗拒执法非法生产
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一直违法组织生产,盗采防水保安煤柱,组织工人冒险作业。山西朔州细水煤矿、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违法生产,酿成事故。
2
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设计能力3万吨,正在进行9万吨改造,但是该矿在改扩建工程尚未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打开密闭,冒险生产,去年产煤29万吨,今年上半年产煤18万吨。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长期超能力生产,造成采掘比例严重失调,为事故埋下严重隐患。
3
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是国有重点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但该矿在瓦斯、通风管理上系统不完善,设施缺失,并违反规程布置排瓦斯巷。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在事故前1小时24分瓦斯浓度超限报警,但仍继续冒险作业不撤离,造成重大伤亡。
4
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山西朔州细水煤矿是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但对其违法生产行为,多个检查组到该矿检查均未发现,驻矿安监员失职渎职。广东兴宁大兴煤矿长期存在重大水患,但是安全监管部门违规向该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事故背后有保护伞
7月2日山西省宁武县贾家堡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与矿山救护队负责人共同策划,并得到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的纵容,谎报事故死亡19人,瞒报17人。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8月7日透水事故,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身份竟是国家公职人员,一些执法部门、管理部门为其非法行为大开绿灯,腐败问题十分严重。
六起特大矿难
2004年11月28日
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
2005年3月19日
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
2005年5月19日
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死亡50人
2005年7月2日
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6人,并蓄意瞒报事故
2005年7月11日
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死亡83人
2005年8月7日
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死亡12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