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甘肃首批参加全省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培训的142名高级警官23日结束培训,甘肃省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制度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没有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或资格不够的交警将不得处理或越级处理交通事故。
根据《甘肃省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工作细则》规定,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证书的交通民警,方可上岗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交通警察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等级。具有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和伤人事故,具有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和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对具备初级、中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办案进行指导和担负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培训工作。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的取得和升级要进行考试。同时,具有1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路面执勤交通警察经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对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岗位业务培训。
(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