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听门”事件曝光后,白宫辩解说,国会于2001年通过的一项决议,授予总统“使用任何必要的手段对付恐怖分子”的权力,因此总统的行为符合宪法规定的总统职权。
对于这些辩解,包括一些共和党议员在内的政界人士纷纷提出质疑,认为布什的这种做法违法,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秘密法庭的一名法官甚至愤而辞职,以抗议布什的这一做法。
去年4月,布什曾表示,涉及到政府对国内居民的窃听,肯定会通过法庭许可后才会实施。今年9月,布什在谈到《爱国者法》时重申,司法机构对这一法律的实施发挥着强有力的监督职能,执法人员必须获得法庭许可才能对外国恐怖分子嫌疑犯的电话进行窃听。针对布什的言行,有观众致信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表示,布什明知自己批准实施了未经法庭许可的秘密窃听,却有意欺骗公众,应该遭到弹劾。
来自两党的一些国会议员已经要求国会召开听证会,立即对秘密窃听事件展开调查。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阿伦·斯佩克特已经表示,秘密窃听“不适当”,并将于明年1月召开听证会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