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质监局上周五公布了国家质检总局上周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抽查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117家企业生产的117种产品,检查结果显示,合格97种,抽样合格率为82.9%%。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酒精度达不到明示标准的要求和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酒精度是指100毫升饮料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己酸乙酯是浓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质,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也是判定浓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吉林省大椅山酿酒有限公司出产的“十八碗”原浆酒、湖南乌龙山酿酒总厂出产的“乌龙山”大曲以及保定龙帝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龙帝”纯净酒就因为上述问题而收到质检部门的点名批评。另外,检查中还有12种产品由于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明生产日期而被责令整改。
质监专家提醒消费者,时值年末,消费者挑选白酒应首先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白酒,饮用时还须有度。(靳松 春宁 昕磊) |